平潭法院昨作出一审判决 冒牌央视记者被判2至9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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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8:5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6月4日,平潭县法院对备受众多新闻媒体关注的假冒央视记者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2年至9年不等的刑期。开庭当天,中央、省、市10多家新闻媒体赶来旁听、采访。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朝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被告人李文祥冒充中央电视台记者身份,骗取他人50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以 被告人任朝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总和刑期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被告人李文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苏坤海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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