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融巨骗诈骗近9000万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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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 前日,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一起特大金融凭证诈骗案件的处理结果,路坚因伪造金融凭证诈骗8943万余元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5月,路坚在任郑州市瑞福乐商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得知河南省宝田开发公司经营的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铁道分行西里路支行金水分理处要转让,即与时任该分理处的主任翁某联系。1997年6月28日,翁某在其与单位签订的协议中没有规定可以转让代办权的情况下,私自与瑞福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转让该分理处的代办权。此后,路坚多次使用虚假的该分理处定期存款单共计诈骗8943·6万元。案发后,虽追回赃款等3500万余元,但仍有5443万余元未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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