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父亲”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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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9:1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从河南省太康县来津打工的“禽兽父亲”吴翅(化名)自1999年以来多次强奸其当时不满14周岁的女儿。近日,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吴翅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0月某日晚,被告人吴翅在北辰区某轧钢厂宿舍内,酒后将其不满14周岁的女儿(1986年8月出生)奸淫。而后,被告人吴翅又多次与其女儿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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