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部门推出“五项制度”“六条禁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9:34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海燕 逢春 华新) 从即日起,广州市工商部门将开展政府机关民主行风评议,推出与优化投资环境息息相关的“五项制度”、“六条禁令”,并公布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鼠标轻点记录“一纸清” 据悉,五项制度中“一纸清”、“行政执法回访制”是东山区首创后在全市推广的新措施。记者在该局办证大厅看到,市民将申请书递进受理窗口,办理员轻点鼠标,电脑立刻自动打印出还需要补齐的前置审批材料通知书,并对企业的名称、已提交的材料等记录在案。办理员告诉记者,等补足了所有手续再来工商局,只需在计算机上输入企业名,就可继续受理,电脑会将领照时间、领照须知、缴费标准等一一打印出来,让人一目了然,更省却了办事者舟车劳顿。 登记注册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人员“脸难看、事难办”曾是企业和群众对工商部门最大的意见。为此,广州市工商局将在全市推广东山分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回访制”,即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经检办案、收费的同时,须采取电话、信函、互联网、上门等多种形式“回访”。 索贿受贿万元要撤职 另据悉,东山工商分局作为试点,近日制定了《工商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处罚办法》。其中规定,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长期占用、赊购管理对象财物,折合超过100元~500元的,将被扣发奖金;索贿、受贿财物价值在1000~5000元之间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或被行政记大过、降职;在办理证照、经济案件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现金、实物超过10000元,就将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工商人员行风评议五项制度 1.首办、首问责任制。为群众办证办照办事过程中,首办人员必须一次说清所需条件,做到“一口清”、“一纸清”。 2.承诺制。凡是向社会承诺的事项要限时办结。不能兑现说明原因,主观故意的追究责任。 3.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告知制。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必须发送《行政执法行为行为监督告知书》。 4.监督反馈制。市工商局、分局、工商所都开设行风评议投诉举报电话和行风建议意见箱。市工商局建立纪检监察网络惯例系统,在工商红盾网上开设投诉评议网页;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和有条件的分局注册大厅安装“直评器”接受评议。 5.回访制。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经检办案、收费的同时进行“三回访”并定期研究整改。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