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冒牌记者变成新公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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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9: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冒充中央媒体记者骗取巨资的3个骗子(本报5月21日曾作报道),今天在福建受到了法律的审判。 平潭县法院经审理认定, 被告人任朝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被告人李文祥冒充中央电视台记者身份,骗取他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任朝明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3万元。被告人李文祥、苏坤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假记者几成新公害。”此间人士指出,现在社会上冒牌记者鱼目混珠,骗吃骗喝骗钱,一些单位和个人深受其害。 最常见的是“骗吃骗喝”。每逢企业庆典或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免不了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其间或发纪念品,或给“交通费”,或请客吃饭。社会上个别人专门在宾馆、饭店盯着这些机会,假冒记者混入其中捞取好处。福州的一位无业青年居然以记者身份到公安部门混吃,结果被逮个正着,警方从其身上搜出不同媒体的名片十几张,经查均系假冒。 胆子更大的则假冒记者以报道“有偿新闻”的方式索要钱财。此间媒体披露过福州一位企业家的“悲惨经历”:一个冒充中央某报记者的骗子,说可以帮这位企业家登长篇通讯,拿去3万元润笔费后不久,又说要再拿一些钱去“通关”,一心想出名的企业家又掏了5万元。可过了两个月,稿子还是没见报,他打手机找这个“记者”,手机已被停机。打电话到北京向报社询问,被告知“本报无此人”。 还有的人抓住某些官员或企业怕曝光的心理,逮着被采访对象的“把柄”敲诈勒索。一位县领导告诉记者,他不时接到一些“来头很大的记者”来电、来访,称他们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县里的问题。与真正秉持正义客观报道的记者不同,这些“记者”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写完批评稿后传给被批评对象看,然后和对方谈“摆平”的条件,迫于无奈一些地方官也只好花公款保自己的乌纱帽。 “假记者固然要打,但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抓起。”一位正直的记者反省说,如果记者没有“吃拿卡要”的便利,还会有那么多人冒充记者吗?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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