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告官“不作为”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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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9:58 东南快报 | ||
2001年11月23日晚上19时左右,河南省汝阳县的李红霞居住的一排房屋南端突然起火,附近群众迅速拨打了火警电话,但报警后却一直没有消防官兵赶来救火。当县领导来到现场并调来两辆洒水车时,原告所置办的3.7万元结婚用品已化为灰烬。李红霞以“火灾不作为”为由将县政府送上法庭。近日,伊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汝阳县人民政府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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