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控制办公楼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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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0:13 南方日报 | ||
从严控制办公楼建设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须报省府审批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粤纪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纪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各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省级党政机关的办公楼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报国务院审批;省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办公楼,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各地由其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出具意见,报省计委、省委党廉办核准后报省政府审批;省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报省计委、省委党廉办核准后报省政府审批。省财政投资的项目同时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省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办公楼,估算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各地由其地级以上市计委(计划局)核准后报市政府审批,并报省计委、省委党廉办备案;省直单位的,报省计委审批后,报省委党廉办备案。负有审批职能的责任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化整为零,或搞计划外工程兴建的,要坚决查处。 通知强调,禁止党政机关继续兴建各类培训中心,同时,要严格控制对批准保留的培训中心进行改扩建,严禁进行高档装修。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计划、建设、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关于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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