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涉税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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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0:19 新华网 |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22个省市自治区、价税合计6399.6万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月云、张元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孙长青、王海泉有期徒刑12年;对被告董月云并处罚金20万元。 1997年7月至1998年11月间,内蒙古科左中旗艾史迪农业开发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塑料供销 内蒙古科左中旗艾史迪农业开发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塑料供销公司已构成单位犯罪。上述三公司均已于案发前被注销,故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董月云、张元平、孙长青、王海泉追究刑事责任。据悉,本案是内蒙古涉税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文/刘晓君 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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