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吧管理执行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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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2: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文化局昨天发布《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管理规定》。新规定于明天施行。 《规定》对互联网服务接入商提出新的要求,即必须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时间之外中断接入服务,并不得为无证照网吧提供接入服务。对新设立的连锁店,《规定》要求电脑不得少于200台,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原有网吧需变更场所 目前南京网吧经营场所已由1100余家压减到750家以内,而且全部改制为企业的组织形式,违规经营、特别是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照经营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于江 于英杰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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