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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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3:3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6月4日讯 (记者薛锁明) 为加强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西省公安厅决定,从昨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爆、涉枪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各类爆炸物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 通告强调,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者有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并交出有关物品和工具设备、原材料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等物品的,依法从重处罚。 通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0351)4614110、4840040。各地群众也可通过当地110进行举报。(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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