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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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提倡各级政府统建行政中心 本报讯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纪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意见》。 通知要求,凡新建或装修办公楼,必须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颁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职能部门要从严核定报建项目的办公用房面积。对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改造的,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党政机关新建的办公楼投入使用后,旧办公楼应调剂给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使用,提倡各级政府统建行政中心或综合办公楼,严格控制部门单独兴建办公楼。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不准再设立培训中心机构和兴建培训中心基地,以培训中心基地名义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要严格控制对批准保留的培训中心进行改扩建,严禁进行高档装修。 通知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荣燊 纪宣 霞利)(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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