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处决一批杀人抢劫重犯 9人都犯有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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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22: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将陈荣光、付安华、张晴等9名杀人、抢劫、放火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这些人都犯有命案,其中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的北京市人陈荣光(男,1963年出生)赌博时向他人借赌资后,因无力偿还,竟采取了拔枪夺债主命的方法来了断,法院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河南省人付安华(男,1971 5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因怀疑他人偷拿自己钱财发生争吵后,持械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犯黑龙江省人王振博(男,1975年出生);与他人发生口角后,竟持斧头行凶致人死亡的河北省人故意杀人犯白玉库(男,1960年出生);酒后持刀行凶致人死亡的黑龙江省人故意杀人犯张景泉(男,1981年出生)。 北京市人抢劫、敲诈勒索犯范光田(男,1969年出生)、黑龙江省人抢劫、敲诈勒索犯孙刚(男,1973年出生)和北京市人抢劫犯李建(男,1971年出生)分别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入室抢劫,在抢劫犯罪中致2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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