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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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6:43 湖北日报 | ||
近几年来,一些乡镇在推行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使面向基层农村的卫生院、所逐步走向私有、民营化的过程中间,由于改革方案不够完善配套,更重要的是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致使一些农村卫生院、所重经济利益、轻职业道德,由此造成农民看病就医难现象愈加严重。 据笔者了解,其主要表现为“三高一暗”。 何谓“三高”?一是药品价格高。据了解,基层卫生院、所的药品价格普遍偏高,有的比改革前的正常药价高出50%-60%。 二是治疗门坎高。入院治疗的患者必须先期缴纳数千元乃至近万元的保证金后,方准予住院,有的患者不得不因此放弃,舍近求远到县医院求治,边远乡镇的不少农村患者因此拖延了最佳治疗时间。 三是医生工资高。据了解,有的基层院、所的主治医生的月工资在4000元以上,个别医生高达6000元。高工资来源于高利润,高利润则来源于高价行医卖药,吃亏的是患者。一些地方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强行取缔了市场上的中西药店、药房,使基层院、所成了当地实质上的药品垄断者,农民只能甘认“黄金有价药无价”,花怨枉钱买高价药。 何谓“一暗”?即诊治环节“暗箱”化。农民普遍反映,到这些卫生院、所诊病取药,患者只被告知须交多少钱和药的服法,其余一概不知,从前的诊断、计价、交款、取药相分离的机制被取消,患者只能从一个小洞交钱,再从另一个小洞拿药。 上述现象严重破坏了医疗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形象,背弃了“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农民群众对这种一面是医生高额渔利,一面是自身忍受疾病困苦的现象深恶痛绝。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整治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南漳县肖堰镇政府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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