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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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6:59 解放军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是普通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由于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再加上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200多万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有关问题作了通知: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2年。 六、任何地区或单位不得以来自非典型肺炎疫情流行地区为借口拒绝接收高校毕业生。高校可视当地疫情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 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主动为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并加强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联系,创造条件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和用人单位的情况,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求职招聘活动。 八、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九、要加大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就业状况的统筹力度。 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要采取有效形式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开展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创业观教育,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就业工作体系,抓紧抓好。 国务院办公厅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解放军报 2003年06月06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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