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配偶可申请“农转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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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7:04 三秦都市报 | ||
6月5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公安局推出20条便民措施后,许多读者纷纷打电话询问详细情况,记者再次来到西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就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这些人可以“农转非” 西安市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其配偶丧失劳动力或原籍无居住条件的; 两地夫妻有条件随迁户口 西安市非农业人口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其配偶随其在西安连续居住5年以上,或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或配偶原单位已破产、倒闭、解体的,或配偶下岗三年以上、且单位不发工资、生活无来源的,或配偶辞职、被单位除名的,可申请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随迁落户。 投资50万全家户口可进西安 外地在西安市区投资50万元以上或参股50万元以上兴办企业的法人或股东,可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迁入;外地在西安投资200万元以上兴办企业的法人或股东,可申请本企业招聘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骨干人员的户口迁入;外国客商或港、澳、台商在西安投资30万美元以上兴办企业者,可申请解决若干名内地亲属的户口迁入。 更改姓名和民族成分更简单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父母离婚后要变更子女姓名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由恢复人或父母写出书面申请。” 未满18周岁,父母或养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相同,父母或养父母,要求其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子女年满20周岁的不能变更;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父母或养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相同,本人要求其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子女,18周岁以前年满18周岁的不能变更经由继母和继父、母和父商定,要求更改为母和继父、继母和父一方的;父母双方的民族成分同是少数民族,本人的民族成分因特殊原因填为汉族的,现愿意依据父母的。 出入境手续更简化 公民办理护照手续,对所在单位已解散或长期脱离所在单位的西安居民,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注意见、盖章即可;对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派出所签注意见、盖章即可;对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自谋职业人员,由人才中心或户籍所在派出所签注意见、盖章即可。 对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有效期3个月以下和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有效期一年以下的签注,全部实行按需申领,并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对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凡持陕西省一类被授权单位、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邀请函的境外人员,可按需申办一至二年多次访问签证。凡在西安投资100万美元以上,或在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高科企业或利税大户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可申办2至5年居留证;在西安市投资额巨大,或对西安市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本报记者 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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