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规定:各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有关防治“非典”要求 本报讯 (记者张轶)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大连市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于6月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恢复全市文化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营业的通知》,决定从6月6日起,逐步恢复全市文化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营业。
我市于5月1日起暂时停止了各类文化活动,关闭了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一个多月来对防
控“非典”在我市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知》明确规定,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同时获得由卫生部门检查验收后下发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合格通知书》和文化部门签发的《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通知书》,并将这两份《通知书》张贴于明显位置后,方可恢复营业;验收检查不合格的场所,要按照《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的卫生标准》继续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场所继续关闭。各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后,要严格执行文化娱乐场所防治“非典”要求,对拒不执行的场所,将予以关闭。此外,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都必须实行对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测试体温制度,有发热症状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和进入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台球室、保龄球馆等场所要实行登记进入制度。除网吧按规定保留登记外,其他场所登记保留不少于一个月,以备排查疫情传播情况。以上场所不得接纳来自疫区人员。网吧、电子游戏厅在“非典”防控时期出现违规接纳中小学生行为的,一律按《条例》罚则规定的上限处罚;凡超时营业的网吧一律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予以取缔。凡距中小学校距离不足200米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必须立即取缔,否则将追究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通知》还规定,我市将有选择地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在做好消毒、确保通风、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可恢复对外开放,并可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辅导活动。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旅游景点,在保证通风顺畅并做好消毒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对外开放,但是在我市没有解除疫情前暂停举办新的展览。同时,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但因“非典”调整、推迟或取消的来访团组,可在已恢复的各类剧场和演出场所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在“非典”防控期间,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文化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维护我市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