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费区”下月试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夏畅)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五大“无费区”从下月起正式试行行政管理“无费”政策,在无费区内的企业除交纳少量证照工本费外,免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南沙开发区从7月1日起试行行政管理“无费区”。凡在这5个区 试行行政管理“无费区”后,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绿化赔偿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规定征收管理;诉讼费属审判机关收费。 不再收取的收费项目中,上缴省、市的公路运输管理费,由市交委统筹解决;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等系统的收费由市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等部门统筹解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入土地出让金,在出让土地时一并收取。 (日京/编制)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