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他们一个真正的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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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10:01 长沙晚报 | ||
今年69岁的退休工人莫振华老人经常站在4楼的过道上,呆呆地看着自家破旧的窗户。有一件事让他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住了30多年的家竟是“违章建筑”。批下三层建了四层 莫振华住在开福区工农路40号的4楼,这是一栋建于20世纪70年代的4层红砖楼。和莫振华住在一起的还有67岁的退休职工罗育荣。 他们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原国有企业长沙市轻工机械厂职工。上世纪60年代末,厂里决定为职工建一栋宿舍楼,大楼由厂里的工程技术员设计,计划建4层,但去当时的城市建设局报批时只批下了3层。1971年,这栋宿舍楼修好了,一共有4层,每层楼住了9户人家。莫振华等9户职工住进了4楼的房子。自家的房子办不了产权 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房改政策,国有企业职工可以购买自己房子的产权。莫振华等人打算买下自己的房子。但是厂里却告诉他们,工农路40号的4楼没有报建,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办理产权。到1998年,这栋宿舍楼1至3楼的居民都先后办理了产权证,只有4楼的住户没能办理。目前,和莫振华有相同遭遇的退休职工还有3人,他们先后找有关房改、规划部门咨询此事,有关部门答复,只要补办手续,该房可以取得产权。但当他们找到厂里要求厂方出面时,却遭到拒绝。解铃人在何方 厂方为何会拒绝莫振华他们的要求呢?面对记者的提问,现长沙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冯剑波面带难色:“不是我们故意为难这些老职工,但要补办手续要交一笔不菲的经费,我们不能出这个钱。” 冯剑波告诉记者,原长沙市轻工机械厂在1997年实施了企业改制,企业更名为长沙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改制后的长沙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只留下了生产经营性资产,而对食堂、宿舍等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剥离。现在,公司要承担这笔额外的费用,股东不答应。而宿舍的非经营性资产应由公司当时的上级机构长沙一轻机械公司代表国家管理。但就在不久前,长沙一轻机械公司被撤消,其职能并入长沙市经贸委下的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责任的主体已不存在。此事最终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胡益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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