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在广州开审18名被告人被押上审判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11:37 法制日报 | ||
18名被告人被押上审判席 本报广州6月5日电(记者游春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天河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同时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 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经查明,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201室治疗。3月19日晚,孙志刚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被告人乔燕琴(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的忌恨,乔燕琴遂与被告人乔志军(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商量,决定将孙志刚调至该站206室,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之后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 至翌日0时30分左右,乔燕琴再次向乔志军及接班的被告人吕二鹏(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胡金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提出将孙志刚从201室调至206室殴打,并得到乔志军、吕二鹏、胡金艳的认同。随后,乔燕琴、乔志军、吕二鹏、胡金艳共同将孙志刚从201室调至206室,乔燕琴、吕二鹏又分别向室内的李海婴等人授意对孙志刚进行殴打。当日1时许,206房的收容救治人员由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等人以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等方法对孙志刚的背部等处进行殴打,被告人何家红则在旁望风。胡金艳发现后进行了口头制止。但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等人后在乔燕琴的唆使下,不顾孙志刚跪地求饶,继续用肘击、膝顶、跳到背上跺等方法反复殴打,何家红亦参与对其拳打脚踢。当值护士曾伟林(另案处理)发现后遂与胡金艳将孙志刚调至205室,后孙志刚向吕二鹏反映情况,吕二鹏使用塑胶警棍向其胸腹部连捅数下。当天上午10时许,孙志刚被发现伤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这12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孙志刚案件中均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张耀辉、李耀辉和彭红军、曾伟林、邹丽萍、任浩强等6名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的公职人员则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受审。 (相关报道见二版)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