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纪念馆称不知诉讼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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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1:4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6月4日,就本报5月18日报道“徐悲鸿纪念馆卷入假画纠纷”一事,纪念馆的徐明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徐书记介绍,徐悲鸿纪念馆从来就没有卖过假画。针对此次的诉讼,徐悲鸿纪念馆确实是事先毫不知情。同时,徐书记表示将尽快清理文之杰公司私自篆刻的徐悲鸿纪念馆的艺术章。据了解,徐悲鸿纪念馆之所以不知情是由于文之 在徐悲鸿纪念馆的会议室,徐明书记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他说,纪念馆和文之杰公司只是租赁关系,双方在1993年就签订了协议,徐悲鸿纪念馆在具体业务和经营方面没有领导关系,文之杰公司自行承担所有经营业务,每年向纪念馆交纳租金。但是徐悲鸿纪念馆明确约定文之杰公司不得以纪念馆的名义对外发生关系,所有纪念品、印刷品及宣传口径不能冠以纪念馆的名义。 徐书记说,徐悲鸿纪念馆自1983年在新街口处正式开馆以来,从来就没有卖过假画。 就114电话号码问题,徐书记解释说,纪念馆办公室一直就用的是这个电话,并不是文之杰公司的电话。当时可能是工作人员认为假画的纠纷是关于文之杰公司的,所以就转了过去,同时对记者来到馆中采访也表示让找文之杰公司。 徐明书记表示,徐悲鸿纪念馆自始至终就不知道这个假画纠纷,当时文章见报后,廖静文馆长对此十分关注,并希望能够澄清有关纪念馆方面的真相。他说,纪念馆根本就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诉讼的东西,也根本不知道传票的情况。 另据了解,文之杰公司的工作人员竟在法院给徐悲鸿纪念馆的传票上私自签字,并注明“办公室人员”字样。 最后,徐明书记表示徐悲鸿纪念馆将尽快对文之杰公司有关纪念馆的艺术章进行清理,同时明确文之杰所有行为不能以纪念馆任何名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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