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烟民要告万宝路,当地消委称索赔难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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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3:2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天府早报报道,世界戒烟日刚过,成都市民成先生5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向万宝路烟草公司驻北京代表处发去了律师函,他认为“万宝路”侵犯了他的知情权————— 起因:抽了三千盒才知有害 有着15年吸烟史的成先生说,自己从1995年就开始吸万宝路,如果按每天一盒计算,迄今已 反应:委托律师讨个说法 看到这一消息后,成先生在后怕的同时感到非常气愤。他说,烟商已经明知万宝路牌卷烟的亚硝胺浓度过高,却不将这一事实真相告知消费者。他认为此举侵害了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权利,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成先生要求烟草公司就此事件给予解释,如果有必要还将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一旦有证据证明该香烟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将要求该公司对损害进行赔偿。 律师:生产商侵害了知情权 成先生的委托律师向东就此事件表示,亚硝胺作为卷烟中最主要的两类致癌物质之一,从该香烟的外包装上未对其含量进行明示。根据《产品质量法》、《消法》等法律法规,我们认为烟草生产商在知道自己的产品有缺陷或瑕疵时,应该及时作出真实的说明,让消费者知道。否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商家应该就此赔礼道歉,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消费者减缓损失。 省消委:索赔比较困难 省消委常务副会长谷岩表示,根据《消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就其产品的功能、价格、质量等作出真实的说明,万宝路也不能例外。如果不这样做就构成消费侵权,应该纠正错误,赔礼道歉,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应该进行相应赔偿。但是,消费者要索赔举证非常困难。 新闻链接:万宝路赔了烟民30亿美元 2001年6月6日,美国洛杉矶一家高级法院的陪审团裁定,美国最大烟草生产商菲力普·墨里斯公司欺诈、玩忽职守和生产劣质产品等6项罪名成立,必须向烟民理查德·波伊肯赔偿30亿美元。理查德·波伊肯今年56岁,是一名证券和石油交易商。他从13岁起开始抽烟,几乎每天都要吸两盒万宝路。波伊肯于1999年被确诊患上了肺癌,在确认这一噩耗后,波伊肯将菲力普·墨里斯公司告上法庭。因为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才看到菲力普·墨里斯在万宝路烟盒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告。法院最终判定必须向波伊肯进行包括30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和近550万美元的损失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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