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免费就业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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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4:1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刘声)记者日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为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对未就业和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生活和就业方面的优先帮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向各地劳动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档案管理等“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 通知要求,对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并有就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的统筹管理。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 据悉,我国将全面推行技术性职业工种的就业准入制度,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于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将优先录用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刘声)记者日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为了做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向各地劳动、教育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实施“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集中组织高职院校中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要为培训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为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为培训合格者组织专门的求职招聘活动,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该工程实施的重点,是高职院校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大中城市,当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人数较多的高职院校。服务对象重点,是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应届高职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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