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案原告昨公开材料 被告已提交反诉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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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5:4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昨天下午,京城首例性骚扰案原告雷蔓在自己的家中约见了记者,对外公布其收集的50多份书面和录音材料。 下午1点多,中央电视台、《华盛顿邮报》等10多家媒体的记者来到了雷蔓所在的小区门口等候,如此阵势引来了小区居民的好奇。 “我现在就特别需要有直接看到、听到的那些人出来为我作证。”雷蔓说,她现在有三份电子邮件,可以证明焦先生在其找工作时进行了干扰,而发电子邮件的李某,现在还没答应为她出庭作证。此外,雷蔓还向记者们特意提到了一份从某网站找到的材料,她请相关网站将任何登录过她电子邮箱的IP地址查了出来。她说:“现在只要请法院根据IP地址去有关部门查一查,就能知道到底是谁曾经进过我的邮箱。现在为我修理电脑的人愿意出庭作证,证明我的电脑曾被黑客攻击过。” 雷蔓还说,她现在又找到了以前曾为她代理过的金律师做代理人,直到一审结束。“我马上就去法院交这些证据,就算赢不了这个官司,我也要把这些证据公开出来,这件事一度让我对男性产生了不信任。”雷蔓称,她对打赢这场官司还是很有信心的。由于下午5点要去搜狐网站做客嘉宾聊天室和网友互动,下午4点多钟,雷蔓约见记者结束。 针对此事,被告焦先生的代理律师说,原告这样做,起码对他们是没有坏处的。据悉,被告焦先生提交的反诉状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并将在下次开审性骚扰案时予以合并审理。焦先生反诉要求法院判决雷蔓向他赔礼道歉,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为他恢复名誉,另外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此外,一直保持沉默的焦先生还写了一份2000字左右的《独白》,对其被控涉及性骚扰一事进行澄清和辩护。“写完这个后,在法庭宣判前,我就不再准备说什么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性骚扰”将写入《妇女法》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由于近些年女性性骚扰投诉增多,有关方面正在考虑修改《妇女法》,将把“性骚扰”写入《妇女法》中,以立法的形式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 目前,关于《妇女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委托全国妇联做一些基础调研工作,预计修改后的草案将在今年内提交给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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