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通告:严禁焚烧秸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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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靳曼)日前,省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凡违反禁烧秸秆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烧,并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通告要求,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料及其他农作物秸秆,均不得在田间、地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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