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掉下水泥块 砸伤小孩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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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7:0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张剑云、邹光伟、记者王文报道:近日,安福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一小孩在邻居马某新房前的空地上玩耍时,被新房3楼掉下的水泥碎片砸伤右眼,造成重乙十级伤残的后果。为此小孩父亲将马某告上法院。法院认为,马某在新房的安全隐患没完全排除前,未在新房周围设置警示牌及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马某负担小孩医疗费1.1万多元。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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