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戴帽子伤人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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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7:26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通讯员田平记者陈昌旭) 汤某看到女老乡的帽子很好看,一把夺过来戴到自己的头上,引起女老乡男朋友洪某的不满。两个男人因此发生争执,最后这位来杭州打工的陕西人汤某竟挥刀将洪某砍伤。昨天,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赔偿洪某各项损失9000元。 今年2月12日晚上,汤某经过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直街时,见到女老乡肖英(化名)正和 洪某觉得吃了亏,遂打电话叫来几个同事,一块去找汤某要说法。就在汤某刚坐下的时候,洪某和几个同事也赶到了。在屋外,洪某同汤某的一个老乡郭某(另案处理)发生冲突。汤某见状从屋里找出一把菜刀冲出去。打斗中,汤某、郭某将洪某的头部、背部、臀部等多处砍伤。洪某为此住院12天,经鉴定已构成轻伤(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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