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收费有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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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7: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物价等部门近日发文对2003年高中招收择校生问题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南京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严格执行省定的最高不得超过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以学校为计算单位)20%的比例;民办学校高中在完成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后,也可以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受限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省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每生不得超过3万元。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另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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