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同居四年 原来竟是已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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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8:4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王京涛通讯员刘坚】河北省来津打工人员郭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和其他女子同居4年之久,昨日,这起由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的被告人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被告人郭某于1998年来津打工时,与女子张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接触,郭某在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先后在本市河西区租房共同居住达4年之久。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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