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12项涉房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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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0:3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经过严格清理整顿,省物价局昨天向社会公布了最新执行的商品房建设中允许收费的费用、基金项目和标准。经过清理,我省涉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36项减少为25项,初步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降低开发成本约50元/平方米。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开始清理整顿涉房收费以来,先后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房地产抵押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开发管理费、征地包干服务系 包括征用土地管理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商品房交易收费、建筑管理费等在内的一批费用被降低标准。另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改为经营性项目,实行有偿自愿服务,如利用城建档案资料服务费、城市规划设计费、供电工程贴费和煤气建设费。 南京人曾关注的南京市河西城建配套费以及电负荷费、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增容费等,作为省以下越权自定的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在南京一度最高标准达每平方米145元的普通住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昨天公布的标准统一降为105元。 苏佳中 吴玉美(服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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