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反超限运输”攻坚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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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0:59 法制日报 | ||
安徽省交通厅副厅长梁热 今年5月,是安徽省“第七个公路路政宣传月”。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反超限,保畅通”。这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减少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的破坏,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从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 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据科学测试,一辆超过核载30吨的机动车在路面行驶一次,等于该车在正常核载情况下行驶45000次。而从我省调查的情况看,2000年在国省干线公路上行驶的各类超限运输车辆占整个交通量的比例为20%左右,2001年就上升到30%左右,2002年仍在进一步上升。超限运输每年给国省干线公路造成养护资金直接损失约1.2亿元,公路使用年限降低带来的经济损失约5亿元。因而,人们将超限运输视为“公路杀手”,绝非危言耸听。 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遏制超限运输行为蔓延势头。这就要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路法》、《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通告》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治工作,是为“堵”;另一方面,还必须教育、引导运输业主自觉地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做到不超限运输,是为“疏”。只有“堵疏结合”、良性互动,才能打赢“反超限运输”攻坚战。 做到“堵疏结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自当毫不迟疑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抓站点建设、抓人员培训、抓建章立制、抓严格执法不放松。同时,也是最为急迫的,是在“疏”上下功夫,也就是要想一切办法,教育、引导运输业主配合、支持我们开展整治工作。实现这一目标,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宣传,就可以让运输业主真正认识到超限运输对公路建设、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危害;通过宣传,就可以让运输业主逐步提高爱路、护路意识,进而理解、支持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这是“疏”的一般含义,是最基础行为。实现“疏”的更高层次目标,还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公路管理中赋予更多的人性化理念,确保交通运输实现“畅通、安全、服务、和谐”。所谓畅通,是指公路路障少,路口、集镇管理规范,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不发生阻车现象,运输效益得到正常的发挥;所谓安全,是指公路管理要体现生命的价值,为车辆和行人提供完备安全设施,安全警告作用得到加强;所谓服务,是指公路的配套设施齐全,路政信息预报及时、准确、便民;所谓和谐,是指路政管理行为不能生硬,要与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性化服务必生亲和力,亲和力必生感染力,感染力催生信任感,只有运输业主对公路管理机构信任感大大加强了,才能主动地接受管理、自觉地遵守规章,公路管理“疏”的功能才能有效实现。 “反超限运输”是一场攻坚战,也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如何改变交通管理工作中通常存在的“对抗式碰撞”为“顺应式互动”、进而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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