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交通局回应本报相关报道野鸡车已停止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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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2:07 南方都市报 | ||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罗斯丁)昨日,荔湾区交通局来文表示,5月24日,本报刊登的《猖獗野鸡车拉客不测体温》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感谢本报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经过交通局、街道、公安、交警和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野鸡车已停止非法营运。 5月24日,本报报道指出,近期在文昌北路骨科医院对面的停车场内形成了一个非法营运的野鸡黑站点,开通广州至四会的线路,乘客多为四会的玉器商贩,而且停车场内没做任何防非典的措施,也没有给乘客测量体温。5月26日,荔湾区创建办向荔湾区交通局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治该黑点。荔湾区交通局派员到现场摸查发现,停车场内聚集了十几个人,但这些人并没有上车,因此,没有当场对野鸡车作出处理。但该停车场一直没到荔湾区交通局申办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和《物价收费许可证》。经过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发现野鸡车已停止非法营运。荔湾区交通局表示,6月15日《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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