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仔疑抢包被追车毁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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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2:07 南方都市报 | ||
摩托仔疑抢包被追车毁人亡 死者家属提出疑问,谢某的追赶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交通肇事尚无定论 5月30日晚,在白云区沙太北路355号广州华光药业公司门口,下班回家的于女士突然被一名骑摩托的男子拽走提包。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工程师谢斌驾车行至此处,见状就追,摩托 谢斌路遇抢劫事件上前追赶,他的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劫匪在被谢斌追赶中撞树致死,能不能视为交通肇事? 摩托仔被追撞树身亡 昨天,谢斌介绍说,5月30日晚上7时左右,他开车送女朋友回家经过白云区沙太北路,发现一名摩托仔逆行至马路西侧,抢走一妇女的提包。看到此景,他一路鸣着喇叭追了过去。当时该路段车辆较少,摩托仔为逃脱尽力行驶在马路中间,谢斌就尽力将摩托车逼到马路右边直至停下。其间汽车右侧和摩托车左车把发生摩擦,但摩托仔却没有停下,谢斌只好继续加速追赶。当他向北追了600米(事后专门开车测量过该段路程)左右后,摩托车一下横飞出去撞上路边大树。他停车才发现摩托车已撞毁,摩托仔当场死亡。大约20多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 于女士称,自己被摩托仔拖倒在地后腿部受伤,因为已到家门口,就回了家。直到当晚警方打通自己丈夫的电话,自己才到交警大队和同和派出所录口供,录口供时她见到了谢斌。6月2日,于女士还应警方要求到殡仪馆指认摩托仔尸体。 死者家属质疑死因 昨天晚上,记者见到死者杨彪的家属。杨彪一家来自湖南,他在广州靠骑摩托搭客为生。死者的父亲杨老汉说,5月30日晚上6时30分左右,杨彪吃了晚饭骑摩托出去,他穿着拖鞋,带着驾驶证、身份证、暂住证。如果是想出门抢劫,他不可能穿拖鞋并带齐证件的。 据死者的哥哥杨勇称,弟弟有无抢劫暂时不好下结论,根据他们掌握的资料,事情很可能是谢斌超车时,与杨彪的摩托车碰撞并将其撞到树上致死。如果找到足够的证据,谢斌就要为此次交通肇事负责。 警方尚无明确结论 谢斌告诉记者,白云区交警一大队负责办案的民警曾炳源建议他向报社报料,报道一下其见义勇为的行为。昨天记者前往采访时,曾炳源所属的交警中队长却谢绝采访,曾炳源本人也未能向记者介绍任何情况。 随后记者与谢斌一起去同和街派出所,因为5月30日负责录口供的警察没有上班,其他值班警察也未透露案情具体进展。只是要谢斌等那几名办案民警上班时再到派出所,同时建议谢斌继续找交警部门解决此事。 直到记者截稿时为止,白云区交警一大队仍未传出最新消息,谢斌的云豹旅行车继续暂扣交警部门。谢斌的行为究竟属于见义勇为还是交通肇事,记者仍未获知警方的明确结论。 本报记者 宋慕新 景小华律师说法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梁文永律师。梁律师指出,按照广东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规定》,公民在法定责任之外挺身而出,积极和侵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梁律师称,《刑法》第63条规定,当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即时被发觉,任何公民都有权将其扭送到司法部门处理。如果谢斌冒着生命危险,不顾个人安危追赶拦截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该得到社会的鼓励,有关单位和被抢劫者可以根据相关法规,为谢斌向公安机关申请其为见义勇为人员,让其得到应有的社会评价。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企图逃脱法律制裁的同时,慌不择路撞树致死,属于意外,责任应当完全由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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