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妨碍防治非典工作 河北承德13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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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8:15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6月7日电(董智永 韩元恒)河北省承德市水泉沟镇彭殿斌、王淑华、侯建华等13名居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阻止防治非典工作,损坏医疗设备,6月6日被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27日晚上,承德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及双桥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计划对承德市水泉沟镇高庙村的发热病人进行进一步检查,分乘“120”救护车等三辆汽 4月2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彭殿斌、王淑华等人将“120”救护车推翻,潘小会、孙亮等人还推动另一辆工作用的桑塔纳轿车与前方的三菱车相撞,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119元,致使交通阻塞,镇卫生院正常救护工作不能进行,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殿斌、王淑华、侯建华等人在医疗部门正常履行职务,防治非典过程中,传播谣言,提出无理要求,煽动几百名群众聚集哄闹,扰乱社会秩序,参与围堵救护车辆,与前来解释说明的人员无理纠缠,打砸医疗机构、损坏医疗设备,砸毁执行医疗任务的车辆、封堵出入通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达6小时之久,造成医疗救护防治工作无法进行,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医院停业等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殿斌、王淑华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侯建华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张涛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冯全林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其他8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事处罚。(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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