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柳州地委副书记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0:41 石狮日报 | ||
原柳州地委副书记方贡元被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据法院最后查明,在1987年至1992年期间,方贡元在担任扶绥县委副书记、宁明县委书记期间,收受梁某送的一张30万元存折。1995年和1997年,方在任南宁地委副书记期间,因帮人调动工作、帮一糖厂追债,收受一块价值5万多元的劳力士手表和好处费20万元。方贡元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