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一副县长贪污公款私藏枪支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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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2: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黑龙江消息日前,记者从牡丹江法院了解到,牡丹江市东宁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天赋因贪污公款27.8万元、非法收受贿赂2万元、私藏枪支,近日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1981年12月,王天赋参加工作,在东宁县人民银行做职员,3年后调到县财政局做了一名普通科员。1993年5月,他任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3年后升至县财政局“一把手 从2001年9月到案发之日,王天赋先后让该县财政局培训中心主任孙某从单位提取26万元现金占为己有。另外,1999年和2000年,王天赋分别拿回一支步枪和一支长筒双管猎枪,并交给司机保管。 (王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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