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减少11项涉房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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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7:3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截至2003年6月2日,我省涉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36项减少至25项,减少的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每平方米50元左右。此外,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将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建设费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等3项收费免收政策。 住房是百姓安身之本,然而商品房市场火热使房价居高不下,名目繁多的费用更令普通 今后,有关涉房收费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凡变更的收费、基金项目和调整的收费标准,由省及时公布,各地及时进行变更和调整。 目前规定允许收取的收费项目和基金还有25项,而且这些项目并不是在任何商品房建设中必然要发生的,这是我省实施“一价清”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人士表示,凡依据法律法规有缴纳义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从事管理、提供服务的,才能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相应费用。此举一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同时也能有效防止企业出现重复计费和把没有发生的项目列入成本。 据介绍,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城建档案资料服务费、城市规划设计费、供电工程贴费和煤气建设费等,被改为经营性项目,实行有偿自愿服务。一些地方如果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巧立名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消费者可以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苏佳中 杨涌)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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