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 副县长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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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9:34 汉网 | ||
3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法院了解到,牡丹江市东宁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天赋因贪污公款27.8万元、非法收受贿赂2万元、私藏枪支,近日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据报道,除贪污受贿外,1999年和2000年,王天赋分别拿回家中一支小口径步枪和一支长筒双管猎枪,并交给司机保管。2002年9月28日,王天赋被实施“两规”。同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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