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新闻发言人亮相 信息公开呼唤法规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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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11:18 南方都市报 | ||
●京沪豫等地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预测称政府信息公开即将破冰 ●公众知情权呼唤制度保证,广州规定“政府公开信息是必须完成的义务” □采写:本报特派记者蒋玉森 一个突破 新闻发言人不避敏感问题 6月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一身米色装束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焦扬走到台前。与以往她主持的几次非典新闻发布会不同,这次她是作为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来向媒体发布新闻信息,这也是她的首次新闻发布会。 面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关于上海首富周正毅被拘一事的提问,焦扬没有回避。她说,她确实注意到有些媒体报道了农凯集团周正毅先生的情况,有关部门的确发现这个公司在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在正在调查了解之中。 在这次发布会上,焦还介绍了上海市府最新出台的法规及建设健康城市、交通排堵保畅等方面的情况。 当日与焦扬一起亮相的还有上海市政府确定的另外一位新闻发言人姜澜。姜此前任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总监,他曾一度以新闻主播的身份频频亮相于电视荧屏,在电视观众中很有知名度。焦扬和姜澜以后将通过暂定为两周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向中外记者介绍市政府工作的权威信息。 按照上海市委切实改进新闻报道工作的决定,上海国家机关各部门将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中市政府发言人制度率先启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也将建立发言人制度。 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上海新闻发言人制度启动的标志。建立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便于中外记者通过公开、规范的渠道了解上海重要的新闻信息”。 一位上海记者评价说,“新闻发言人对敏感问题的处理,比如周正毅事件,可以说是对以往新闻发布的一大突破。” 一个发现 高官充任新闻发言人不只是上海。 就在几天前,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在河南省直属机关建立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河南省直属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个单位均必须明确一名副厅级以上实职官员担任本部门新闻发言人。 在河南省直属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座谈会上,河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孔玉芳说,今后,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除外),要邀请中央驻豫和河南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列席。河南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应主动邀请记者采访。 其实,在新闻发言人方面最早动作的是北京。今年1月9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各部委办局、各区县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按照此规定,北京市各政府系列的局级以上单位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新闻由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统一对外发布。 北京市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是:由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一名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局职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要具备相当的政治和理论素养,熟悉大政方针,了解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业务,具有相当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月中旬,北京市人事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的副局长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向媒体发布信息;在海淀区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该区副区长于军也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向媒体介绍有关降低土地投资门槛的情况。据有关方面称,目前北京市各区县的新闻发言人基本都已确定。 从北京、上海、河南对新闻发言人选的规定至少可以看出两点:一是人员固定,改变了往人随事变、新闻发言人的不确定性;二是这些新闻发言人都是相当级别的官员。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三地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视程度。 对于高官出任新闻发言人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认为,“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让政府、企业等机构与社会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由高官担任此职,保证了消息的权威性。” 一个预测 政府信息公开即将破冰 从媒体的角度看,新闻发言人制度“更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而有关人士则预测,新闻发言人的出现会给政府信息公开带来实质性突破。 上海市政府秘书长杜家毫认为,建立这一制度是市府更好地为公民服务的一个实际举措,上海市民和海内外人士可以通过发言人,了解政府对许多问题的态度和看法。这项制度还有助于更充分地保证人民的知情权,从而更好地实现公民对市政府工作的监督。 而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眼中,新闻发言人制度也与以往的新闻发布不同。 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的焦扬,长期在新闻管理部门工作。最近两个月中,她主持防治非典新闻发布会,每周都要与记者见面。“据我所知,国内其它城市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的不少,但政府确立发言人制度的不多。” “现在的发布会与以往的不同,以前我都是主持人,我与我们新闻办的一些同志都是坐在台上,召集发布会,由别的部门领导来介绍工作信息与情况。但现在我们是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身份来召集,并由新闻发言人来发布信息。以往的发布会多是一些部门的专题发布会,而我们现在发布的内容会更宏观,综合性更强,与市政府政务活动内容结合更紧密。” 为了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上海实际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焦扬曾通过电话向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讨教。 北京市海淀区新闻发言人、副区长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海淀区今后每月至少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区内重大新闻集中进行宣传。这样将有利于招商引资,同时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也可保证给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对海淀区的发展非常有利。” 各地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突破还体现在对新闻媒体采访权利的保护上。上海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面对的是所有在上海经过合法批准的媒体,包括中央媒体、本地媒体、兄弟省市媒体、外国驻沪媒体等,不存在指定媒体的情况。河南省委、省政府也要求所有的省直部门坚决杜绝对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一个疑问 新闻发言人报喜不报忧? 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东方电视台的记者提出了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疑问:“外界有人担心,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始后,政府是否会报喜不报忧?” 对此,焦扬回答说:“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宗旨是倡导一种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因此对报喜不报忧的担忧大可不必。在上海防非的过程中,新闻例行发布会有八次,我还与境外记者进行过两次通气会,记者都担心会报喜不报忧,在有些海外媒体上也确实有对政府的质疑。我已多次申明这一点:上海市领导再三强调,如非典等事关人民的大事绝没有内外有别,绝不能内外有别,绝不是内外两个口径。我举这个例子来说明政府是公正、透明的,但不是说所有的家底都通过发言人来公开。” 记者的忧虑反映出新闻发言人制度仍有待完善。喻国明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表示认同。 “美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案,哪些政府信息应该披露,按什么程序披露,如何落实责任人和追究失职责任,都有详细的规定。这就从制度法规上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国内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责任追究体系上还有待完善。” 喻国明强调新闻发布要有互动性:“从传播学的角度讲,政府部门应该在了解公众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信息发布。只有双向的沟通才能真正消除偏见和隔阂,避免误解和谣传。单向的新闻吹风而不管老百姓是否愿意了解这些信息,不能起到有效沟通的作用。” 喻国明认为新闻发言人要转变既有的观念,他说,新闻发言人应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也就是“看老百姓脸色”办事,更加主动、全方位地参与到社会沟通中去,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等待上级的指令,按部就班地发布日常信息。 一个期待 信息公开呼唤法规保障
架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使公众的知情权获得最大程度满足,同时将公众的想法反馈给政府,这就是新闻发言人的作用。 可是,这一制度甫一起步就暴露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的缺失。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披露?按什么程序披露?如何落实责任人和追究失职责任? 广州市政府目前尚未明确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但它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的步子似乎更大。 “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当地重大突发事件包括疫情的处理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等均须公开”,这段话出自《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刘恒,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他是《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起草人之一。 这部政府规章是去年5月底开始起草的,由于这是国内第一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国内没有成熟经验,刘恒和两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查询了大量国外原始资料,于去年7月10日拿出了第一稿。 这部草稿经过再三修改,于10月中旬最后定稿,并提交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修改,最后获得通过。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诸多方面均有突破,尤其引人瞩目的是它提出了两个崭新概念:政府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人,老百姓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人。 “政府公开信息是必须完成的义务,市民获得信息是依法享有的权利。”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力解释说,“如此一来,信息公开的性质和观念完全不一样了。而且,一旦全国人大为之立了法,公民获得政府信息将再也不是被‘赐予’,而是依法享有本来就属于他们的知情权。如果信息不公开,市民可依法起诉政府。” 这部政府规章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公开的仅限于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 该规章还规定:遇到政府拒不履行公开义务时,市民可以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意隐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将受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公开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方的法规由于自身权限问题常常会陷入尴尬的境地。比如,市民认为一条信息可以公开,而政府部门认为该信息牵涉国家秘密不能公开。此类争执,如果没有全国性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则难以破解。 然而,无论如何,政府信息日渐公开催生了新闻发言人,而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确立也正使公众知情权变得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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