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步骤开展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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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12:3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的意见》,要求根据北京“非典”已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的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在采取各项防控“非典”措施的前提下,全市从6月上旬开始,可以结合落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关于开展2003年“五月的鲜花”群众歌咏活动和文化广场活动的意见》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 各区县根据本区县和所属街道、乡镇疫情的不同情况,分批分期、有步骤开展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当日新发确诊“非典”病人统计数字为零并采取了可靠防控措施的区县、街道、乡镇,可从6月上旬开始,适时地开展小型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仍有“非典”病人及疑似病人出现的街道、乡镇,暂不开展广场文化活动。 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应以小型多样、自娱自乐的活动为主,例如群众性的广场舞蹈活动、广场健身活动、民间花会活动、科普宣传活动等。可以适当组织小规模的广场演出活动,演出时间适当控制。 鼓励文化馆(站)的业务干部利用文化广场开展群众辅导活动,例如开展“北京新秧歌”的推广普及培训活动。对群众创作的、特别是歌颂抗击“非典”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普及科学防治“非典”的知识,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文艺作品,将优先安排在文化广场活动中展示。 在活动组织中,要加强防控工作。在活动组织前后,要对广场进行消毒。广场活动的组织者、工作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除注意自身的防疫安全保护外,要密切注意活动参与者的情况,发现疫情迹象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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