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面前人人平等 明星上大学不能绕过高考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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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12:53 新华网 | ||
高考的第一天,足球明星祁宏、吴承瑛和千千万万个高中生一样参加了今年的高考。祁宏报考的是上海交大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吴承瑛报考的是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筑管理与房地产系。据上海交大体委主任介绍,这些运动员均依照国家教育部的高考政策,提前填写了《高考志愿表》,在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下参加统考,学校按特招生的政策录取。一旦通过文化考试,吴承瑛将在同济大学进行完全的学分制学习,完成必要的学分和毕业论文之后,再按正常程序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新民晚报》2003年6月7日)。 我们知道,近几年体育明星、演艺明星上大学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0年,北京大学同意著名电影演员巩莉在北大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3月,著名乒乓球运动员刘国梁成为了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的学生。此外,像跳水皇后伏明霞、乒乓球皇后邓亚萍、著名笑星黄宏、著名长跑运动员王军霞、国际象棋皇后谢军等等都是通过特殊方式进入大学。所谓特殊方式就是不经过考试而进入大学的。明星也有接受大学教育的权利,公众不是反对明星上大学,而是在拷问这样的问题:一个人如果出名了,当上了歌星、影星、球星,就可以不考试“自动”上大学了吗?明星上大学要不要考试,要不要有个文化底线?明星上大学能不能跟普通学生一样按法定程序考进大学,而不是大学和明星双方的“一拍即合”式的“联姻”? 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对每个公民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你的出身是农民还是工人,是知识分子还是公务员,抑或是文体明星都应该经过法定的程序即通过考试,合格才能录取,这应该是一个底线,突破了这个底线,就会对其他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造成侵害。目前我国教育资源还不丰富,不能保证每一个想上大学的公民都能如愿以偿,只能是那些合格的人才能上大学,这个“合格”就是通过法定的程序获取“资格”。不能因为你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上大学的资格或权利。明星不通过考试获得了上大学的资格,就等于占有了大学资源,大学作为一种社会资源是全社会所有的,而且是稀缺资源,不能是某些人如明星有特权就可以侵占。这对于那些通过正常程序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明星与名校这样“非正常”的结合,不仅侵占了稀缺的教育资源,而且侵害了其他公民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我们不能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错误认识,就那是,谁有了权力(利)就拥有特权。这种权力(利),既包括政府官员的公共权力,也包括对社会对国家作出了一定甚至巨大贡献而享受的权利。在一个现代民主国家,一个成熟的公民应该对这两种权即权力和权利都要有监督意识。对于前者,我们不能让他们把公共权力随意扩张或权力寻租,进行非法使用;对于后者,我们也应该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权利寻求其他的权利,以自己特殊的身份去侵占其他公共社会资源。要知道,每一次特殊权力(利)的扩张都是对普通权利的侵害。实际上,当特殊权力(利)高于普遍权利的时候,不仅会发生官员腐败,而且也可能出现一位明星不用考试就能上大学的事。 令人欣慰的是,与以前一些明星因“星”而上大学不同的是,祁宏和吴承瑛两位足球明星是和普通学生一样“亲自”迈进高考考场,按照正常的考试程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寻求上大学的资格,这是一种进步。我们希望这种进步不仅仅是个开始,是个“新闻”,而应该形成一种习惯或观念: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文/束学山)(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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