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外加定点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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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6:48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6月8日讯(记者 张宏磊)为确保每位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济宁市日前出台了《市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暂行办法》。新办法一改过去各单位负责各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的老模式,将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范围,同时首批确定7家医院为离休人员就诊定点医院。据悉,这一新规定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 据济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一直由离休人员 为此,该市出台的新办法规定,以后离休人员医疗费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的原则实行单独统筹,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市医疗保险处负责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的筹集和管理,医疗费按每人每年8200元统一筹集,以后每年按12%的比例递增,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由财政拨付,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由本单位缴纳,困难企业和事业单位确实没能力缴纳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的可申请减免,减免部分由财政负担。 据了解,缴纳的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将按25%的比例划入离休人员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统筹账户,以后该市将给市直离休人员统一制作《离休人员医疗证》和个人账户专用卡,离休人员可持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购药,目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医附院等7家定点门诊医院也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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