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出台再就业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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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6:49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贾汉平、通讯员邓显新、唐丛照报道:2日,已经下岗的原潜江市棉纺织总厂副厂长田友文领到市政府新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凭证可享受该市刚出台的最新再就业扶持政策。48岁的田友文4日着手开办一家纺织器材厂,同时准备招收10名左右的下岗职工。 潜江市1997年、1998年和前年3次出台文件,不断充实和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采用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为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各类服务性企业,凡新增岗位新招用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对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两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的家庭,由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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