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委托费人却不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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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7:1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蔚)西安市新城区王女士为讨回欠款9000余元,委托西安市曙光法律事务所一冯姓男子“帮忙”,双方签下代理合同。但近8个月过去了,欠款不但没有全部追回,最近连代理人也不见了踪影。 王女士反映,西安一朋友欠了自己9000多元,她想找懂法的人帮自己要回来。去年10月19日,就来到曙光法律事务所咨询,当时一个姓冯的男青年接待了她,冯拿出一份盖有“西 王女士从欠款人处了解到,从去年到现在,冯至少要回来2000元,其中给她本人仅1500元。王女士说,她最后一次见冯是在今年3月,此后多次给冯打电话,对方不是关机就是停机。无奈她又多次找事务所,但发现事务所并不在自己第一次去的地方,后来通过查询碑林区司法局才找到该事务所的新地址,近日她数次到事务所找冯未果。 6月6日下午2时许,记者与王女士来到位于金花路上的曙光法律事务所,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对王女士说他们也很难找到冯,王女士的事情只能等找到冯再说。王女士认为冯是事务所的人,事务所应该为他负责;但黄却说每个人只对自己的案子负责,其他的情况不了解。 记者表明身份后,黄说,6月3日,王女士把投诉材料交给了事务所,冯在此后来过一回,不承认王女士反映的情况,但目前他自己只是事务所的临时负责人,一时也联系不上冯。记者问他冯是事务所的什么人员、他代理王女士的案子是否向所里上交有关费用,黄回答冯只在这里办案,其余不知道。 碑林区司法局基层科李养盟科长表示,他们已接到王女士关于此事的投诉,正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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