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税费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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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7: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镇江6月7日出台政策,对受非典影响突出的旅游、餐饮、出租车等行业实行税收优惠及扶持政策。 据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镇江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旅游业、餐饮业、旅店业、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运营户、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全面提高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全市 该市还规定,企业和个人向各级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的现金和实物或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向防治非典工作进行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生产防治非典药品用品的一线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从960元提高到1200元。(董超标)(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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