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撞“红旗” 撞了“白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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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8:4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昨天上午11时10分左右,一辆黑色红旗小轿车突然从西安环城南路安东街口西200米处的机动车道西行右拐至非机动车道,使得随后而来的人力三轮车来不及刹车而撞坏其右尾灯。经双方交涉后未达成赔偿结果,当交警一大队交警要求双方去交警一大队协调解决时,事故双方责任人竟戏剧性地各奔东西。 11时20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许多群众将事故现场围得严严实实。人群正中非机动车 据红旗轿车司机讲,他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突然手机铃响,他遂将车开往非机动车道,还未停稳时被三轮车撞上。他打听过了,被撞坏车灯价值270元,他让对方按价赔偿,对方则说无钱,他又降至100元,对方说只有40元,他看其可怜,让其赔40元了事,而对方却只给30元,看来他好人是做不成了。 三轮车主说,他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前方一辆轿车突然右拐至他正前方,他来不及刹闸而撞了上去。他确实不是故意的,他一三轮车的甜瓜卖完也不够给人家赔灯。 11时45分,西安市交警一大队接警后赶到现场认为,轿车和三轮车都有责任。首先轿车开上非机动车道属违章,但三轮车撞坏其尾灯也得赔偿。在现场群众指责声中,交警要求事故双方当事人随他回交警一大队接受调解,但当交警离去时,红旗轿车和三轮车各奔东西,谁也不再为赔偿一事而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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