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环卫局挖出34条“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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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区级环卫局挖出34条“蛀虫” 汕头市金园区环卫局集体贪污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环卫部门素来被称为“清水衙门”,但一个区级环卫局竟挖出了34条“蛀虫”!日前,备受关注的汕头市金园区环卫局集体贪污案有了一审结果,原局长李 汕头市金园区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1月至2001年12月,李树源利用担任汕头市金园区环卫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多次与同事合谋,以解决单位节日慰问、接待、补贴为由,采取虚增雇用临时工人数的手段,冒领公款120多万元。李树源个人从中非法侵吞了21万多元。法院认为,李树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假手段,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已构成贪污罪,判刑12年。 据悉,2002年汕头市金园区环卫局集体贪污案件浮出水面,截至今年4月份,涉案违纪违法金额253万元,涉及人员34人,李树源等5人被检察机关立案并逮捕。其中李树源、林淑凌、陈雁波、林佩英4人被起诉到法院,1人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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