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报复不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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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9:3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李庆志 记者 季佳莹)一男子为泄愤报复,竟用私配的钥匙将同事的车开走,在未拔钥匙、未锁车门的情况下弃车而去,造成该车丢失。日前,南岗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0岁的唐某原是某汽车出租公司员工,后被公司解雇。2000年11月17日,唐某发现原公司同事冯某开的丰田轿车停放在一酒店前,遂用在工作期间私配的钥匙,将车偷开至香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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