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建我家遭殃(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3:36 南方日报 | ||||||
邻居违建我家遭殃 社会观察 本报记者 魏方 撰文摄影 博罗县杨村镇居民陈秀容怎么也没想到,自家经合法手续报建的楼房,在安居数年后,会突然局部下陷,墙体多处断裂,从此不得安宁。 陈秀容:安居乐业成了泡影 陈秀容近日向记者反映了事件的起因。她说,1992年,我家与右邻刘家一起向镇房管所买地建房,共用一张报建证,使用同一地基,统一报建为5层。1996年,我家建成4层楼房(局部5层),具备当时要求的一切合法手续。除局部房间居住外,其余用作卖家具的商场,安居乐业。 2002年5月,右邻业主刘某、朱某合建联体楼房,超越了当初报建的5层,擅自建到6层,并在顶层修建了一个大水池。这一切,都大大加重了共用地基的载荷量,致使我家楼房明显倾斜和下沉,墙体多处断裂,家人不能安全居住,生意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到2002年8月23日,房屋又出现明显裂缝。明摆着的现象是,右邻与我家都是按报建规模建的楼房,所以,我家大楼中轴线靠左的一边,一点问题都没有;而靠右的一边,却出现了上述问题。 从发现原因时起,我家就多次向镇里的村镇建设管理所及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强烈要求对方停止危险施工行为,至今快10个月了,但一直没有结果,因此我全家彷徨度日。 权威部门:违章超建地基下沉 经过惠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3次科学的鉴定,发现陈宅每根大梁各有5条到15条断缝,立柱每根各有2条到6条断缝,房屋墙体70%有裂缝。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楼板裂缝大部分为板角斜裂缝,属于典型的收缩裂缝类型,主要是由于楼板混凝土收缩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引起的非受力裂缝;基础下沉对裂缝产生了不良影响。陈宅靠东面的梁柱裂缝,因A轴基础下沉所致。造成A轴基础下沉的原因是,刘宅新建房屋的西面框架柱基础为双方共用基础,而陈宅1996年已建成,刘宅在2002年建造过程中,在共用基础上加载荷,使地基产生下沉。 根据上述情况,依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陈宅为B级(危险点房屋),须对房屋损坏的部位及构件进行加固维修,并观察使用。 而在此以前,有关权威部门鉴定,陈宅建筑质量合格。 杨村镇:多次制止未果 是非如此明显,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杨村镇分管城建和政法工作的陈副镇长说,镇里的村镇建设管理所就此事已经完成了报告,很能说明问题。这份2002年10月19日完成的情况汇报,详细讲述了该镇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此事的处理过程,摘要如下——— 9月6日接到投诉,立即前往察看、调查:陈宅由县四建公司设计施工,与刘宅共用基础,为5层,刘宅的基础是陈家建好的。刘在8月中旬,在没有报建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兴建了第六层,面积为152平方米;双方的规划、国土证在杨柑场办理。我办将这一情况报告县建设局,并做了现场调查材料记录;口头建议陈家注意观察,如有继续裂缝,搬迁另住,还可请专业技术职能部门鉴定后采取有关措施;同时责令刘宅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9月8日,我办再次责令刘宅停工,要求其采取良好的态度协商解决此事…… 9日,我办前往县建设局建工办汇报,刘主任说,现在的已建房屋出现问题,由房产局危房办负责处理。 10日,镇分管城建的陈副镇长再次电话责令刘宅停工,并向县建设局建工办刘主任汇报,刘主任仍是原来的意见,且强调,责成停工应是房管部门看到鉴定结论后才能定夺。陈副镇长又向县房管局刘副局长汇报请示,得到了支持…… 期间,镇委、镇政府领导要求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公平公正处理好此事。我办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调研,找双方协商解决,但一直未果。 9月底,刘要求报建第六层,我办没有给予办理。 10月,我办发出书面通知,再次责令刘宅停工,但一直未果。 11月,陈副镇长又到县建设局向局领导汇报情况,研究寻找解决途径。11月18日,我办会同镇司法所、社会稳定办、四建公司,找双方协商解决,未果。 我办认为,这一违规建筑行为影响不好,在其违规过程中,我办多次责令其停工,刘宅却一直施工在建。特别是在我办多次检查过程中,在只有5层楼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刘宅却隐瞒漏报建筑,违规兴建第六层,在共用基础上加载荷,造成了陈宅东西框架梁柱出现裂缝,或有可能存在更严重的危害。我办将采取积极态度,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尽早处理好此事。同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循法律途径解决;请县以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肃的惩处。 建设局:只作业务指导没有行政权利 博罗县建设局接到陈家的投诉后,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刘、朱两人未经建设主管部门许可,就擅自加建第六层,致使陈宅因地基受影响而造成局部梁、板出现裂缝。建设局认为,纠纷应由杨村镇政府处理,因为:杨村镇村建所的行政领导是杨村镇政府,建设局仅作业务指导,没有行政权利;该工程在镇政府办理了手续,没有在县规划局、建设局办理手续。 县领导:拆除违建赔偿损失 记者经过深入采访,了解到全部情况后,鉴于有关部门都说自己无法解决问题,便找到了博罗县主管城建的吴副县长。吴副县长非常重视这一问题,马上召集建设局领导和杨村镇领导座谈,研究解决方案。 吴副县长认为,房屋是在镇里报建的,镇里应对此事负起完全的管理责任,当时接到投诉,就应该果断地制止刘宅的违建行为,屡次制止而未果,起码说明工作不力。另一方面,当初收了报建费用,自己制止不了就推给建设局,明知建设局管不了,却这样做,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针对此事,吴副县长明确表态:是非已很明显,陈宅变成危房,就是刘宅违章超建造成的,所以,刘宅的违建部分必须拆除。他当场布置任务:由县建设局和规划局牵头,杨村镇委、镇政府配合,先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申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无论用哪种方法,违建部分必须拆除,对陈宅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经过认真测算,谁负责赔偿。并当场批示:“请县规划局对此类违法违规建筑予以严肃查处;证据确凿,已造成邻居危害的违法建筑要依法拆除;杨村镇负责配合协调。” 对有关部门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来的软弱无力,吴副县长也提出严肃批评。他还要求镇领导以舆论监督和具体处理这一违建事件为契机,理顺城建管理关系。 事情发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