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权漠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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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8:56 每日新报 | ||
举国瞩目的孙志刚案昨日一审判决,涉案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与此案有关的一些执法人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九泉之下的死者如若有知也应稍感欣慰。但围绕此案的前前后后,我们还有着许许多多的困惑难以释然。 一个年方27岁,刚刚毕业才两年的大学生为何一夜之间惨遭横祸?悲恸欲绝的孙父说:“他(指儿子)要是不上大学,老实跟我在家种地就不会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孙父的话听 打人致死的凶手为何如此心狠手辣?“我们也是被迫的,不打他,我们就要挨打。” 涉案的一些公职人员也在法庭上大叫冤屈,有的称自己“充其量是个替罪羊”,有的则认为自己“罪行轻微……只应该负间接责任。” 凶手的陈述与辩护让我们知道了新进来的人都要挨打,还名之为“过仓规”。这些人先是挨打,后是打人,最终成了杀人犯,懵懵懂懂岂不悲哉! 至于涉案的那些国家公务人员的辩词更是让人感到哭笑不得,身为执法者的他们知法犯法却又百般开脱,其言其行固然可憎可恶,而潜伏于其后的有关制度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更应引发我们的深思。 目前,此案的余波远未平息。舆论的关注焦点已从当初的追踪调查案件经过转而变为更深层次的探讨。不少学者开始对有关收容审查制度甚至公民的迁徙权进行法理与实践的双方面研究。应该说,这是本案在正确方向上的进一步延伸。但我以为,不管有关的制度是否合理合法,不管法院的终审判决如何,都不能忽视对人类良知的培养,不能漠视对人类生命的践踏。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生命只有一次,它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珍爱的,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生命,我们的执法者应慎用手中的权力,打人者手臂高扬时也应想到今日行凶一逞之快,他日很可能也会成为棒下鬼魂。 链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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