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病人扯断设备谁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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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06 南方都市报 | ||
昏迷病人扯断设备谁赔 其家属和医院协商后赔了1600元,但事后认为不合理 6月2日,不省人事的梁伯在病床上扯断了一条昂贵的设备线。6月5日,梁伯去世,其家属和医院协商后对设备线赔偿了1600元。事后,梁伯家属却有异议,提出老人家是在毫无知 家属意见无意损坏设备不应赔偿 前天下午,市民潘先生告诉记者:6月1日,他的岳父梁伯因肺气肿住进荔湾区多宝路某医院,当天下午医院即向家属发出病重通知书。次日,梁伯已经不省人事,医院一直使用血氧监测仪对他进行观察,梁伯的老伴也在一旁护理。也许身体比较难受,中午时分,处于昏迷状态的梁伯忽然变得十分狂躁,伸手将连接血氧监测仪的饱和度指套扯断,一旁的老伴怎么也制止不住。不久,有工作人员要求梁伯家属出资280元装上一条替换线,同时强调该设备价值3000多元,既然梁伯损坏了,家属必须代为赔偿。6月5日,梁伯在该医院过世,呼吸科护士长表示,如果家属不能及时对设备进行赔偿,则无法开具死亡证明。由于急于操办梁伯的后事,潘先生等家属积极和该医院设备科负责人协商,在交了1600元的赔偿金后,才办妥有关手续。潘先生表示,既然医院早前已发出病重通知书,家属也交纳了一定的护理费用,老人在病危情况下无意损坏医院设备,家属并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而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将赔偿事宜和开具死亡证挂钩,这一做法也不恰当。 医院说法谁损坏谁赔偿这是常理 昨晚,记者辗转和该医院设备科汪科长取得联系。他表示,梁伯家属是在和医院进行友好协商后,签字同意赔偿的,如今却“反口”,实在令人费解。 汪科长告诉记者,损坏东西即要赔偿,这是小孩子都明白的常理。该设备是国家资产,折旧后起码还价值2500多元,医院考虑到家属的实际困难,收取1600元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虽说医院发出有关病重通知书,但并不意味着医院要为看护梁伯负担全部责任,因为当时有家属在场,她看护不力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说,欢迎有关家属通过恰当的途径向他们反映情况。此外,有家属就赔偿事宜和医院商量时,他也是表示可先开具死亡证。 律师看法损失应由医院自行承担 昨天下午,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凌华律师针对这一事件发表了他的个人看法:患者到医院就医,双方产生的是一种医疗服务民事法律关系。医院应当预见重病人、狂躁病人的异常行为,应及时采取使用安全的束带等护理措施;作为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及病人的心理变化,对老、幼、昏迷病人要加强巡视,根据实际情况加上防护栏,狂躁病人应使用安全约束带,做好护理安全工作。患者梁伯当时处于昏迷状况,医院也对家属发出了病重通知书,医院应当能预见梁伯病危状况下做出的异常行为,理应采取相应的护理安全措施,由于医院没有使用安全约束带等护理措施,导致梁伯在昏迷、狂躁状况下扯断了医院监护仪的接线,该损失的责任应由医院自行承担,医院向梁伯家属收取赔款是没有合法根据的。 本报记者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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